2021年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有关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对照《德宏州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德宏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NO.192),截至11月29日,在“德宏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各类信息589条,“德宏环保”新浪微博公开各类信息1309条,“德宏环保”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信息1415条,全面完成了要点工作任务。根据要求,现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围绕巩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成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全面公开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和污染防治信息。一是认真落实空气环境信息公开。在信息公开专栏和《德宏团结报》发布《德宏州空气质量日报》《德宏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月报》,公开空气质量指数(AQI)、首要污染物(PM10、 PM2.5、NOx、SO2)、空气质量级别、空气质量类别等信息296条。二是认真落实水质环境信息公开,在我局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德宏州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月报》,截止11月,共公开全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9期;三是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根据省级部门要求,2021年生态环境局结合实际情况,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进行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未涉及德宏州。如有新增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将依法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同时根据相关要求按时限向社会公开。
(二)围绕上级环保督察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州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上级环保督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排专人负责与宣传部、政府办、电视台、德宏团结报等部门沟通协调政务信息公开事宜,及时公开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和督察信访案件情况公示信息204条。
(三)围绕疫情防控常态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高度重视疫情期间防控和服务全州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认真研究各项惠企利民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正常生产。一是采取“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优化环评审批方式。推行网上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通过“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受理并办结3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含辐射类项目2个)。通过“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网上受理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2家、延续3家、新申请10家、重新申领9家、变更3家。二是执行部分环评登记表免备案正面清单,便利项目开工建设。对疫情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3类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实行豁免制。三是提高生态环境审批管理效能,制定了《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本)》,优化调整了我州各生态环境分局和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环评审批事项,强化了我州环评审批标准化程序工作。四是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网上受理审批排污许可证,新申请28家,变更68家,延续4家,整改后申请7家,重新申请9家。
(四)围绕促民生、稳发展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紧紧围绕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2021年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全年发布生态环境保护各类法规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证发证登记、生态创建、保障发展、污染防治等工作信息98条。
(五)围绕环境监管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以党建为引领,促生态环境发展,及时公开党建工作、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环境执法“双随机”抽查、行政处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信息17条;
二、加强重要政策发布解读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发布信息,凡涉及群众利益的文件等,都按规定及时在网上发布,确保分类清晰,一目了然。二是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7号)的规定,完成《德宏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专家审查、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及时在部门网站上发布《德宏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政策解读1条。三是更新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三、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一是实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全清单化管理,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管理制度。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进行公开,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流程。二是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定并印发《德宏州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一步推进德宏州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州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等到进一步健全完善。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依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规定,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2项,已办理完成。
四、规范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全面开展自查,及时申请注销无力运维的抖音号1个、快手视频号1个,目前有微信公众号1个、新浪微博账号1个,保证工作日每日更新。二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健全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要求所有公开的信息都填报《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表》并经过科室、分管领导、主管领导三级审查,做到了从源头上保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的有效实施,全年未出现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事故。三是进一步提升政策宣传引导力度,及时转载国务院、生态环境部、省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
五、加强组织保障
州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为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班子分工文件中,明确分管副局长作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负责同志,局办公室为具体责任部门,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开展工作。同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为依据,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执政能力和政府公信力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落脚点和出发点,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与生态环境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确保政务公开要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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