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应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芒市芒市镇河心场村村集体林权确权的建议》(第006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林权证对于保障林农权益、促进林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林权确权工作中,自然资源部门一直秉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尊重历史、注重现实的原则开展有关工作。您关注的林权确权问题,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研究。
目前,经芒市自然资源局利用“云南林权信息查询系统V2.0”查询核实,芒市芒市镇河心场村集体林权未查询到登记的信息。同时,河心场村集体林时间跨度长,管理人员变动频繁,有关权属来源证明资料严重缺失,查找工作十分困难。针对您提出“帮助河心场村集体林权确权的问题重新核定调查,办理林权证”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议:芒市芒市镇河心场村委会将有关情况报请芒市人民政府研究,取得芒市人民政府批准文件(作为权属来源依据)后,到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林权证。
根据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的原则,芒市镇河心场村委会集体山林地不动产登记工作由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芒市镇河心场村委会需按照《云南省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指南》的流程申请办理,并提交林权登记的有关资料。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按照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的登记流程依法依规给予办理登记。
办理林权首次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1.林地权属来源材料,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使用林地、森林、林木的批准文件;2.林权公示表(15个工作日);3.不动产林权权籍调查表;4.林权初始登记审批表;5.不动产登记申请书;6.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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