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州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49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4048   作者:  日期:2024/5/27

方志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勐焕街道办事处7个被征地小组请求尽快落实集体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第004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预留用地的问题

多年来,在芒市勐焕街道东北里、西南里社区及广大社区居民的大力支持下,芒市多个基础设施和重大建设项目得以顺利落地,为推动芒市城市更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经核实,芒市勐焕街道7个居民小组集体预留用地已纳入芒市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已取得《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芒市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的批复》(云自然资征成〔2021〕56号)。但近年来,随着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芒市的建设用地需求量较大,导致芒市建设用地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十分紧缺,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后,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批程序更加严格,从而导致包括预留用地在内的很多项目用地手续无法获得批准。

二、关于预留用地补助金的问题

2013年5月,芒市人民政府与村集体签订征地附加协议,承诺如芒市人民政府不能把集体预留用地供给居民小组,则由芒市人民政府从2014年开始按照每年水田产值支付给居民小组集体预留用地租金。2014年按照每亩2203元支付,2015年至2016年按照每亩5000元支付,2017年至今按照每亩10000元支付,因芒市财政困难,自2019年以来尚未兑付租金。

三、关于7个居民小组分家户用地的问题

目前,芒市勐焕街道7个居民小组分家户用地已获得《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芒市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的批复》(云自然资征成〔2021〕56号)。由于分家户用地土地未完成征收,暂时无法组件报批,待完成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后,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责成芒市自然资源局尽快组件上报审批用地有关手续。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行政审批科马文俊,0692-2127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