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加强巡边守边人员食品安全管理
浏览量:5261 作者: 日期:2021/5/20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2020年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均派出大批干部职工参与边境一线巡边护防工作中。随着进入盛夏,细菌性食源性疾病进入高发期,也是发生野生菌中毒的高风险期。为保障巡边守边人员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德宏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函,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巡边守边人员食品安全管理。
强调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疫情指挥部要将《云南省常见野生毒菌》图谱等宣传资料分发到每个底边值守卡点,并粘贴于卡点醒目位置。同时,要求每位巡边守边人员学习驻点食品安全管理重点工作要求,并抓好落实。
要求底边值守卡点做好“五个预防”:一是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要认真检查卡点厨房、原材料库房、操作间的相关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杜绝蝇、鼠携带病菌污染食材引发的食物中毒。食品加工应符合卫生要求,烧熟煮透,不吃含生肉的凉拌菜。二是预防四季豆、发芽土豆和霉烂变质食品中毒。不得加工食用四季豆、发芽土豆和霉烂变质食品。三是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不采摘、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不常吃或颜色鲜艳的野生菌类。不得加工食用野生菌(含干品)。四是预防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严禁加工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以及自制泡酒。五是预防亚硝酸盐中毒。不要一次食用过多或已变质的酸菜、咸菜或腊肉,避免引发亚硝酸盐中毒。亚硝酸盐不要与食盐、绵白糖等食物混放,避免误食造成中毒。
强调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格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要求落实食物购买、储存、加工相关规定。购买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尽量选择正规渠道购物,并查看食品外包装或检测报告,索取消费凭证或小票。食品原料存储场所应当保持通风、干燥,避免太阳直晒;堆放时应隔墙离地10厘米以上;蔬菜、水果类食品宜冷藏保鲜,与生肉、生鱼等要分开保存;所用食品原材料应清洁、新鲜、卫生,操作间环境及加工要卫生;餐具要清洁;食品加工人员应健康,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加工工作。
提醒巡边守边人员在用餐中如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就近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同时,将可疑食品予以保存,并保护好现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若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