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3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 235 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4 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 2292 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 560 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溴氰菊酯、呋喃唑酮代谢物、孔雀石绿、氧氟沙星、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等重金属、农药、兽药残留量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5批次。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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