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文件
德政发〔2009〕125号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
刀承福等二十七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关于刀承福等二十七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德委〔2009〕21号文件)精神,经2009年5月20日州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刀承福 任州人民政府州长助理;
李全民 兼任州政府副秘书长(不占职数);
张 云 兼任州政府副秘书长(不占职数);
麻 勇 任州公安局副局长;
邵维涛 任州中等职业学校校长;
吕泽霆 任州政府法制局局长;
左利民 任州侨办副主任;
杨 洪 任州政府副秘书长,试用期一年;
孙孔龙 任州政府副秘书长,试用期一年;
杨 怡 任州人防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宏君 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 争 任州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星明 任州史志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兵 任州扶贫办主任,免去其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郗育铎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驻昆办主任;
余 忠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蔗糖生产办公室副主任;
彭武国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龚明海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民宗局副局长,兼任州宗教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长富 任德宏职业学院院长,免去其州卫生学校校长职务;
赵家福 任德宏职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08年7月算起),免去其州卫生学校副校长职务;
杨清成 任德宏职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08年7月算起),免去其州卫生学校副校长职务;
黄丽云 免去其州政府法制局局长职务;
杨长林 免去其州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王瑞平 免去其州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李晓全 免去其州蔗糖生产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汪桃生 免去其州医疗集团副总院长职务(保留副处级待遇);
闵建国 免去其州民宗局副局长职务。
德宏州人民政府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