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德政办发〔2007〕172号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
平安畅通县区评价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有关单位:
《德宏州2007年畅通县区评价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九月四日
德宏州2007年平安畅通县区评价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平安畅通县(市、区)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173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各部门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确实保障“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完成各县市今年评价工作任务,经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2005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决定,在所有建制县、县级市和市辖区部署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这是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为确实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云南省平安畅通县(市、区)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173号),各县市政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准确掌握平安畅通县(市、区)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及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认真研究,迅速安排部署评价指标体系考评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考评活动,并指定一至二人作为考评工作联络人员,专门负责落实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具体工作,确保考评任务圆满完成。
二、评价方法、步骤与时间
(一)评价方法和步骤:评价分为自评、初评、复评三个步骤。首先由各县市开展自评,自评结果上报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后,由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县市的初评,州级初评情况上报省政府考核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省级复评。
(二)评价时间:各县市完成自评时间截止2007年9月15日;9月15日后由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进行初评。
(三)上报资料:各县市完成自评工作后需上报自评报告及“评价表”,其它资料整理后留存备查。
三、评价指标体系分类及评价要求
(一)分类
该体系中,按考核要求把45个指标分成核查指标和调查指标两大类,核查指标是指以自评数据为基础,对某些数据进行抽查核实的指标;调查指标是指以实地调查、测算所得数据为准的指标。核查指标共计41项,调查指标共计4项.其中:P1、P2、P3、P4、P5、P6、P7、P8、P9、P10、P11、P12、P15、P19、P23、P31,共16项核查指标是由政府牵头、多个相关部门分别或协同落实;P17、P21、P25、P35、P36、P37、P38、P39、P40、P42、P43、P44、P45,共计13项核查指标主要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落实;P18、P26、P27、P28,四项核查指标以交通部门为主,公安部门协助落实;P22、P32、P33、P34,四项核查指标以建设部门为主,公安部门协助落实;P24以卫生部门为主,公安部门协助落实;P29以教育为主,交通、公安部门协助落实;P30、P41由农机、公安部门共同落实。
(二)评价要求
1. 建立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组织机构情况。P1核查指标。提供交通安全组织机构名册、相关政府文件、会议记录或工作简报等。
2. 县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运作机制。P2核查指标。提供各相关部门落实交通安全工作,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要问题等情况。
3. 建立县、乡两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P3核查指标。提供县乡两级政府签订责任制,以及考核、兑现奖惩、责任追究等情况。
4. 制定县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P4核查指标。要求提供规划文本、专家评审意见及县市政府批准文件等材料。
5. 扶持农村客运发展。P5核查指标。提供扶持农村客运发展政策和措施的相关文件或会议纪要等资料。
6. 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报告制度。P6核查指标。提供县乡两级政府安排、布置交通安全工作及定期向上级政府报告辖区交通安全等情况。
7. 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P7核查指标。提供县市政府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落实交通安全宣传经费、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等工作情况。
8. 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P8核查指标。提供各社区居委会交通安全宣传组织机构、人员名册、工作制度或计划及开展宣传活动的具体情况。
9. 交通安全宣传进单位。P9核查指标。提供大型企业和单位成立交通安全宣传组织机构、人员名册、内部管理制度、日常工作开展等情况。
10. 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P10核查指标。提供教育部门将交通安全纳入教育内容及日常开展教育活动工作情况。
11. 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P11核查指标。提供职能部门及村民委员会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等工作情况。
12. 交通安全宣传进家庭。P12核查指标。提供利用新闻煤体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的工作计划、痕迹资料。
13. 执法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P13核查指标。提供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具体工作情况和资料。
14. 交通参与者遵章守法程度。P14调查指标。在城区选择一定的时间和路段实地抽查交通参与者遵章守法率。
15. 县、乡道路管控能力。P15核查指标。提供乡镇政府每年与各行政村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对辖区车辆和驾驶人员实行户籍化管理基础台帐、路面管理等工作情况。
16. 公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P16调查指标。在公路线上选择一定的时间和路段实地抽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
17. 重点路段管控能力。P17调查指标。实地抽查和综合评价事故多路段设置执勤点、交通拥堵路段设置执勤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18. 货车超限超载治理能力。P18核查指标。在经省政府批准设置的治超站点实际开展查处超限超载车辆的工作开展情况。
19. 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P19核查指标。提供对从事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驾驶人员、车辆日常监管工作情况。
20. 城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情况。P20调查指标。在城区选择一定的时间和路段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所占比例进行抽查。
21. 城区交通监控设备安装情况。P21核查指标。提供建成区交叉口数量图、交叉口应设信号灯监视设备数量分布图、交叉口已设信号灯监视设备分数量布图等相关统计资料。
22. 城区路网交通流组织情况。P22核查指标。提供建成区路口数量图、已进行了合理渠化的路口数量图及路口渠化图等相关统计资料。
23. 交通信息发布渠道。P23核查指标。提供利用多种媒体定时发布交通信息情况。
24. 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P24核查指标。提供交通事故伤员救治联动机制、应急预案等情况。
25. 完善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制度。P25核查指标。提供交通违法行为记分信息系统管理工作情况。
26. 对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P26核查指标。提供对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客运站的安全监管制度情况。
27. 对运输企业驾驶人和营运车辆管理。P27核查指标。提供对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车辆管理措施及特定车辆安装使用行驶记录议或GPS车载终端等情况。
28. 对客运班线夜间通行管理。P28核查指标。提供客运企业制定并落实夜间通行管理规定情况。
29. 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承租车辆的监管。P29核查指标。提供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承租车辆实行户籍化管理工作台帐及日常管理工作情况。
30. 交通管理信息共享情况。P30核查指标。提供信息通报制度及落实情况。
31. 加强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整治。P31核查指标。提供县市政府每年组织对公路危险路段进行排查、整治、及路改工程、增设安全设施投资等情况。
32. 城区道路交通标志设置情况。P32核查指标。提供城区主干道、次干道公路里程及在该路段上(双向)设置交通标志的数量情况。
33. 城区路口灯控设置率。P33核查指标。提供建成区交叉口数量图、交叉口应设信号灯数量分布图、交叉口已设信号灯分数量布图等相关统计资料。
34. 城区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情况。P34核查指标。提供建成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应设置数量及已设置数量情况。
35. 道路交通事故数据统计与分析情况。P35核查指标。提供当年交通事故统计情况表,及事故分析制度的落实情况。
36. 发生一次死亡3人至4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P36核查指标。提供3─4人交通死亡事故起数及责任倒查情况。
37. 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P37核查指标。提供5人以上交通死亡事故起数及责任倒查情况。
38. 无证驾车死亡事故下降比例。P38核查指标。提供当年与上一年同期无证驾驶死亡人员事故起数。
39. 涉及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死亡事故次数比上一年下降比例。P39核查指标。提供当年与上一年涉及无牌无证机动车死亡同期事故起数。
40. 涉及摩托车的死亡事故下降比例。P40核查指标。提供当年与上一年涉及摩托车死亡事故起数。
41. 涉及拖拉机、货车违法载人的死亡事故下降比例。P41核查指标。提供当年与上一年涉及拖拉机、货车违法载人同期死亡事故起数。
42. 超速行驶死亡事故下降比例。P42核查指标。提供当年与上一年同期超速行驶死亡事故起数。
43. 酒后驾车死亡事故下降比例。P43核查指标。提供当年与上一年酒后驾车死亡事故起数。
44. 低驾龄驾驶人事故率。P44核查指标。提供本年度3年以内驾龄的机动车驾驶人肇事造成的死亡人数及道路交通死亡人员总数。
45. 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破案率。P45核查指标。提供本年度侦破的致人死亡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失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数及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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