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便民提示办事指南表格下载便民问答群体服务常用电话
个人办事导航
百件实事网上办
群体服务
常用电话 热线电话
信访投诉
您的位置:
8德宏州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8个人8便民问答8交通
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会受到何种处罚?
录入时间:2008-08-18 15:15:40    作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来源: 中国政府网

主办:德宏州人民政府 制作及维护:德宏州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
联系我们:xxk@dh169.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