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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收养子女应具备哪些条件?
录入时间:2006-11-17 17:44:36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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