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便民提示办事指南表格下载便民问答群体服务常用电话
个人办事导航
百件实事网上办
群体服务
常用电话 热线电话
信访投诉
您的位置:
8德宏州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8个人8群体服务8残疾人8服务项目
德宏州申请病残儿鉴定程序
录入时间:2007-09-29 22:02:05    作者

德宏州申请病残儿鉴定程序

 

凡认为其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安排再生育的,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需要办理手续主要有:

1、申请病残儿鉴定的夫妻原则上应向女方单位或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户口簿和有关病史资料。

2、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进行初审后出具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并在20个工作日内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

3、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进行再次审核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在20个工作日内报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4、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审查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鉴定日前30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材料报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情况半年或一年组织一次鉴定。

来源: 德宏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办:德宏州人民政府 制作及维护:德宏州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
联系我们:xxk@dh169.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