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以来,全州民政工作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各项工作长足发展全面推进 ,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全州建立和实施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城市低保对象由2003年的28233人增加到2007年的34767人,年发放保障金由2003年的1695.76万元,增加到2007年的3661.54万元,月人均保障标准由2003年的58元提高到2007年10月的102元。5年共投入城市低保资金12629.79万元,其中州、县市配套资金699.2万元,确保了城市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州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929人按月人均6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各县市初步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6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了保障范围。
救灾工作及时有效,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得到保障。 我州制定出台了州和县市救灾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工作规程及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规程,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建立。全州建成救灾仓库44间,配备救灾专用车6辆,提高了救灾装备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共投入各级救灾资金7792.4万元,接收社会捐赠款1539.5万元、衣被211590件(张),救助灾民及特困户90.9万人次,重建倒塌民房23237间、修复损坏民房32753间;基本实现了救灾工作规范化、灾情管理网络化和救灾渠道多元化,有力地保障了灾民的生产生活,维护了灾区社会稳定。
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较快,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的生活福利得到进一步改善。全州先后投资721.5万元实施“星光计划”,建成“星光老年之家”14个,多方筹集资金兴办敬老院4所、福利院1所;认真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妥善处理涉老问题,较好地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认真执行国家对福利企业的扶持保障政策,共建社会福利企业20家,安置残疾人就业384人,国家对福利企业减免税收500多万元;认真组织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成功实施手术治疗106例; 多方筹资131.44万元,妥善解决了1074名艾滋病致孤儿童的生活、学习问题;用上级民政部门下拨的801万元,在各县市新建儿童福利救助指导中心16个。5年全州彩票发行额达6421.66万元,共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677.93万元,有效促进了全州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民间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党的执政基础与社会和谐基础得到巩固发展。在完成村级体制改革的基础上,顺利完成了全州第二、三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解决了238个村委会的基础设施建设;对潞西市村(居)委会主任、乡镇分管领导和民政助理员,以及全州傣、景颇、德昂、阿昌4种世居少数民族的村主任进行了培训;普遍建立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重点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公益慈善类民间组织,目前全州在册登记的民间组织有290个。
优抚安置工作全面开展,有力支持了国防和军队建设。通过开展重点优抚对象普查,较为准确地掌握了优抚对象的基本情况;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先后4次提高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各县市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优抚对象的生活条件有了较大改善。积极推行城镇退役士兵“双考”安置办法,有效缓解了“安置难”的问题,5年全州共接收1321名退役士兵,其中有符合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432人,安置工作363人,自谋职业69人,支付自谋职业补助金150.6万元。截止2007年,妥善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159人,军休人员的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得到较好落实。认真抓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在支持配合部队战备执勤、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后勤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不断规范,服务管理水平得到提高。积极稳妥地开展行政区划调整,通过撤并全州乡镇总数由65个减少到50个,撤并率达23%;完成了全州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报批、公布、存档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了现有的89条乡镇级行政界线;各级民政部门参与调处山林、土地纠纷11起,避免了群体事件发生,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先后完成了梁河、陇川、瑞丽、潞西城市地名标牌设置工作,盈江城市地名标牌设置工作正在进行;启动了全州地名数据库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地名数据管理工作,地名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不断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实现了婚姻登记工作由登记管理向登记服务的重大转变;启动了殡葬改革工作,强化了殡葬管理,加强了殡葬设施建设,火化率逐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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