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实施好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精神和《云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1月4日下午,州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就保险公司在代收代缴车船税业务过程过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商讨,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州地税局分管业务的相关领导,保险公司领导、财务负责人、业务主管经理等参加了会议。

州政府副秘书长李舟宇
州政府副秘书长李舟宇就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从执行国家政策的高度来认识代收代缴车船税的重要意义;二是各级保险公司要切实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把思想统一到省地税局和省保监局关于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的精神上来;三是要严格执行《云南省车船税代收代缴暂行办法》。经办人员要熟悉掌握相关政策和办事程序,依法严格代收代缴;四是要加强宣传,增加群众的纳税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政策宣传;五是地税部门和保险公司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建立信息反馈和工作协调机制,对遇到的问题要进行及时研究解决,关注工作进展。
本次会议对落实贯彻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州地税局副局长岳志新


保险公司负责人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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