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西市实施新提拔干部到信访部门锻炼制度
近日,潞西市委组织部出台了《关于选派新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到市信访局锻炼的实施意见》,并于6月1日启动实施,成为我州首家推行把信访部门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基地制度的县市。
为确保干部锻炼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实施意见》明确了选派对象必须从各乡镇、市直各部门新提拔的副科级干部,选派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务会议研究决定。选派人员在锻炼期间不参加所在单位的工作,专职从事信访工作。《实施意见》中还提出了严格的工作要求和规定:一是选派锻炼人员的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由市信访局负责。主要工作是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二是选派人员岗位业务培训由市信访局负责组织实施。锻炼期间,要认真学习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完成办信、接访和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三是锻炼期满后,由本人进行工作小结,市组织部、信访局进行考核鉴定,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实行试用期的选派人员锻炼工作时间计入任职试用期;四是选派人员锻炼期的工资、福利等按原供给渠道执行。
目前,首批选派锻炼人员已按时到市信访局进行为期2个月的锻炼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