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管理,按照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要求,经查实,现将综合评标专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一、处理对象
德宏州受到刑事处罚的4名评标专家,受到行政处罚的1名评标专家。
二、处理方式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监管规〔2023〕4号)文件规定,现将上述5名评标专家调整出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且不再续聘,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执行。
请全州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加强自律,自觉遵守评标纪律和行为规范。各行政监督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评标专家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处理评标专家的违法违规行为,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
特此通报。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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