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依法治州办:
2022年德宏州财政局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采取系列有效举措,确保全州财政收支平稳,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将党的领导贯穿于财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确保财政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主要举措:一是完善财政机关管理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强化科学民主决策,实现流程法定化、议事公开化、决策民主科学化;二是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积极向财政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基层财政干部、执法干部普法,提高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处理事物的水平,增强遵守财税法规的自觉性;三是利用德宏州财政门户网站、电子大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同时也对干部职工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等知识的普法宣传,增强干部职工对法规、制度和财政政策的了解;四是提升财政干部业务水平和法律法规运用能力水平,同时要求干部职工利用“云岭先锋”APP、“学习强国”APP以及参与普法知识竞赛等各项普法活动,加强法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法纪意识,以“树家训、立家规、正家风、重家教、共建清廉德宏”活动、“学条例、在线测、见实效”活动为载体,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五是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努力建设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结合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等场所参观,现场接受警示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以案促改,知敬畏、明底线、重品行、正操守,提高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六是深入开展廉政家访活动,发挥家庭监督作用,构建家庭反腐防线,使家庭真正成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坚强阵地。;七是理顺普法机制,进一步明晰相关科室主责,退休人员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府采购法规科等负责财政普法培训的组织、管理、学习、培训,业务科室综合协调配合,形成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范围清晰的普法学习培训架构;八是切实加强财政执法基础工作,按时完成财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培训、申报和换证工作。
二、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为全面加强法治财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推动法治财政工作开展,我局继续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加强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升全局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各负其责,落实“一岗双责”,机关各科室、办、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二是将法治建设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德宏州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印发了《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2022 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明确了各科室法治建设职责;三是局党组将各项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系统学习交流,充分发挥干部职工在依法行政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四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理解“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五是按照《德宏州党政主要领导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规定,德宏州财政局主要领导重视法制建设工作,局党组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落实责任,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 年德宏州财政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法治知识特别是财经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仍有待加强,日常工作中仍存在“重业务培训、轻法制学习”的错误观念;依法加强和改善财政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普法形式比较单调,缺乏有效的学习宣传方式,干部职工主动学法的积极性还有待提高。对于这些问题德宏州财政局将会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德宏州财政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继续将加强宪法学习作为法治财政建设的重要基础,大力开展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学习,切实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继续巩固完善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严格执行现行有效的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健全配套制度,注重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三是创新形式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形式,通过案例分析、举办学法培训讲座等方式,以集中学习加自学方式,强化财政干部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养,不断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德宏州财政局
2022年12月29日
返回首页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