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应急管理局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浏览量:3906   作者:  日期:2024/11/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和《德宏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德政办发〔2019〕27号)要求,按照州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经州司法局审查确认,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负责人:石道竜

执法区域:德宏州

执法类别:安全生产、应急

办公地址:德宏州芒市芒罕路30号

监督电话:0692-3990510

邮编:678400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


文章来源:德宏州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