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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应急管理局

德宏州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浏览量:5045   作者:  日期:2023/1/13



2022年在州委、州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机依法治省、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工作会议,紧紧围绕全州中心工作,不断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安,坚守安全红线,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任务和措施,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稳步推进应急管理改革、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关于报送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本部门法治建设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学习,不断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信心和决心。2022年,我局围绕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精神和州委全机依法治州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是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要求大家要进一步筑牢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法治意识,争作尊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不断增加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全面推进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责任落实。德宏州应急管理局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履行督促指导责任,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1次,局务会听取研究依法治州工作2次、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1次,听取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情况汇报3次。制定印发了《德宏州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2022年德宏州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计划》、《2022年德宏州应急管理局普法计划》、《2022年德宏州应急管理局普法清单》,持续推进《德宏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德宏州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德宏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德宏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德宏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的落实,对全年依法行政、执法、宣传等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工作措施、工作时限和责任追究,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推进政务服务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按照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要求,真正让权力瘦身、服务加码、企业减负,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和政务服务改革。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严格执行行政审批清单化管理。加大对权责清单的梳理、调整、上报、公开,依照权责清单照单实施行政审批,做到减化程序、优化环节、提高效率。凡是应精简、下放的审批事项,一律按规定执行。现512大项62个小项的权责清单已完成清单化管理,无清单外的任何违规实施的变相行政审批事项。同时,按照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等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要求,我局对本级行政审批事项认真核准、认领、完善、配置后,全部进行了发布和流程配置,62个行政审批小项全部实现了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网办率100%。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要求,州应急管理局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五级十二同的要求,通过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梳理行政审批标准化事项清单,编写办事指南,给出了各行政审批事项设定依据,梳理精简了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公开了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公开监督电话等,继续在依法行政和提升单位服务窗口服务水平、服务效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不断强化争创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按照一站式办结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开展工作,全面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减证便民规定。按照州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行政审批中的企业申请材料、证明材料进行了再次清理,对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能达到审批监管目的的行政审批材料一律取消,共取消各类申请材料11项,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同时积极推进容缺受理和探索告知承诺制。2022年进行容缺受理行政审批事项4件。深入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州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深化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全力支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认真按照进四扇门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全部审批事项均按优化服务进行改革,在严格市场准入的同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服务、监管和协同检查,全面压缩办理承诺时限,为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积极推进一网通办服务。认真落实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凡是符合条件的尽可能做到马上办;不断加快推进互联网+”一网通办一部手机办事通等网上审批工作进度,大力推进只跑一次零跑动改革,积极为企业提供便捷的政务服务。2022年我局完成网上行政许可审批104件。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规定,切实加大部门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重点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部门财政预算等信息进行了公开。同时,按照《德宏州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德宏州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德宏州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行政执法制度,主动公开权责清单,深入推进对单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行为的公开与监督,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和应急管理执法工作,促进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一是深入推进系统内普法,全面强化队伍建设。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通过走出去、请进来,采取自学、集中学、培训、专家律师专题讲座等方式,主动参加国家、省、州各级组织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培训,积极开展内部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局务会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每周一例会,我局还安排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和《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此外,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省、州有关决策部署,着力打造一支法律法规综合素质高、执法能力强、执法水平高的应急管理队伍。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人员培训,现我局正式在岗在编人员34人均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取证率100%。二是突出检查与执法,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深化专项整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基本盘、基本面,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三年行动、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等行动,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牢牢盯住薄弱环节、重点领域和重点场所,全力查风险、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除隐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危化企业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1户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完成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采取日常巡查、节前检查、集中检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检查607家次,发现一般隐患1001条,下发现场检查意见书681份,整改指令59份。非煤矿山方面:共开展矿山安全检查3次,检查矿山企业42户,排查隐患326条,并督促企业进行了整改。冶金等工贸行业方面:认真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行动,狠抓涉氨制冷企业整改达标,强化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升,实施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共查出隐患328条,并督促企业整改。2022年已完成了69项德宏州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挂图作战任务,全年行政执法检查立案查处5起,罚款3.85万元。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22年州安委会、安委办挂牌督办8个重大隐患,现已整改完成。大力推进随机监管和信用监管。整合内部抽查事项,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每年按照年初工作计划,聘请专家开展行政执法随机抽查工作,对全州纳入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的企业按照10%的标准随机抽查进行执法检查。同时,积极参与全州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经营干扰,让监管更加高效公平。落实守信激励机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诚信企业,在检查中优化频次。探索建立自我承诺、主动纠错、信息公示的信用修复机制,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履行义务和社会责任,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一年后,可以向处罚机关提出书面信用修复申请,经处罚机关核实后不再公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严格执法。事前完善规范了单位行政执法程序,研究制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直管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规范和执法检查工作计划。通过双随机执法、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督查检查、联合执法检查、购买专家服务等事中事后监管方式,以细化的行业检查表,全面加大对企业贯彻落实有关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管,为加强企业安全监管提供指导性意见和执法意见,对所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规定进行查处,以执法撬动监管工作的全面提升。坚持依法监管和审慎用好自由裁量权。在监管执法过程中,我局准确把握立法的主旨和本意,以执法先送法、监察先服务为执法理念,按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灵活应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严防对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的做法,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严防一味处罚、一罚了事;对企业和人员的一般违法行为,多以提出整改落实为主;慎用查封、扣押、停产停业、关闭等行政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涉事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加大法治宣传,全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切实加大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2022年印发了《德宏州安委办关于开展2022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统分利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重点时段,通过主题宣讲活动、先进典型宣传、警示教育、应急演练等方式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安全宣传活动;动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文告、微视频、微电影作品征集和安康杯”“青年文明岗及安全知识大赛;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举办线上宣传、以案释法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切实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营造良好的安全法治环境。2022年仅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知识手册、安全宣传知识宣传单,20000余份,悬挂宣传布标42条,展出展板100块。

(五)严格考评核查,自觉接受监督。一是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法治化考核。年初与各县市政府、州直有关单位及各县市局层层签订了《德宏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全面部署安排,进一步细化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规范依法行政和执法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年末将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写入《德宏州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对行政执法工作做到年初有要求、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二是认真执行年度案件评查制度。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有错必究的原则,每年参与开展省、州案件评查工作,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性、执法程序合法性、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性以及执法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进行评查,以问题促整改,推进容错纠错机制建设,不断规范本系统行政执法行为。2022年上报备查卷宗目录,涉及行政许可118件、行政处罚5件。三是自觉接受组织监管。2022年无涉及我局的州人大代表建议、州政协委员提案和法院、检察院的司法建议,无涉及我局的法院判决,对检察院、法院的公益诉讼。2022年我局无干部职工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受到纪检监察部门问责的情况。无一起因违法行政行为导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四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责任追究,自觉接受外界监督。通过办公驻地意见箱、门户网站局长信箱、举报投诉电话等受理企业投诉、举报与反映诉求,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回应合理诉求,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同时,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云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乱作为行为的责任追究,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事故查处等执法行为,自觉接受法律法规的监督、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将权力放入制度的笼子。同时,认真推进好差评系统的应用。我局已按照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评价等级要求,整合政务服务评价渠道,通过PC端、移动端、APP端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部门好差评已实现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短信进行评价。2022年主动评价为非常满意282件,非常满意率为100%

(六)积极构筑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切实加大风险化解能力建设。加快部门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体制机制建设,以安全为前提,科学合理确定企业选址和城企安全规划,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真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各类矛盾纠纷。同时督促企业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建立分级分类管控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特别是新冠感染疫情发生后,我局认真研究部署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安全生产作为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统筹做好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控,毫不放松地抓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通过学习培训,虽在领导干部中初步形成了依法行政的理念,但,法治理念教育还存在一定的死角,主要体现在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法治化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学法的主动性不高,对中央、省、州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会议文件精神领会不透彻不到位,法治意识淡薄,依法办事能力仍需提高,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主动性不强,习惯于以执法者、领导者自居,按老办法、凭经验办事的现象仍然突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问题的意识有待提高。

(二)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不熟悉,综合素质不高,专业化能力不强,对行政执法程序掌握不到位,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习惯于老套路、旧办法,靠经验执法的问题仍需加以解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执行力度还需加大,执法记录、制作入卷还不够规范。

(三)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效能不高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本部门权责清单梳理还需要加强、减证便民、放管服措施落实不够好;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落实和服务仍需加强;部门之间基础信息共享度低,影响办事效率;一网通办”“一部手机办事通”“最多跑一次等工作力度还需加强,法治化的政务服务水和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法治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单位八五普法工作细化工作还需加强,普法的形式和方法还需不断创新,宣传覆盖面仍需加大。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德宏州应急管理局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对法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其纳入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630日召开局党委会,聚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认真研究解决本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困难和2022年部门法治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制定出台了《德宏州应急管理局八五普法规划》、《德宏州应急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州应急管理局2022年普法计划》、《州应急管理局2022年普法计划表》和《州应急管理普法责任清单》。年内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门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及考核等工作,将法治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有机结合。31日全州安全生产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会议上将法治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年底将法治建设纳入《德宏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中进行考核。二是加大资金支持,深入推进部门法治建设。研究决定拿出法治建设专项资金进行应急干部法治能力和综合服务素质提升培训,组织线上安全咨询日活动;与德宏电台、电视台、团结报签订宣传协议;落实购买专家服务资金40余万元,切实加大对法治宣传和执法检查的资金支持;安排10余万资金购买执法终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三是率先垂范,带头参与法治学习宣传检查工作。按照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95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选学了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日常学习中,书记(局长)坚持带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理论,带头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震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带队深入企业、学校、农村、社区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宣讲活动。年内多次陪同州政府主要领导或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带队深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四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完成了聘请法律顾问工作,在执法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在日常监管执法和事故调查中认真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五是严格督促并及时发布政务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事故调查报告等信息资料。六是督促领导班子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年终局长进行了述法,并就年度选人用人等三重一大工作进行了报告。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法治意识,持续推进法治部门建设。全体领导干部要突出加强对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运用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依法全面推进部门各项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坚决落实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坚决遵守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民主依法决策咨询机制、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全程记录制度及实施评估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和管理。

(二)推进学法用法常态化,加快法治队伍建设。一要完善学法制度。建立健各类会议学法制度、专题法治讲座制度、集中培训制度,保证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落实。二要拓展学法内容。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员干部的必学内容,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要把《德宏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作为必修课,单位内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学好与本职工作、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满足依法履行职权的需要。三要创新学法方式。在用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集体学法等学习形式的基础上,发挥好网络、微信等信息载体的优势,搭建更多的线下线上学法平台,提高学法实效,切实把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转化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方方面面。

(三)严格规范文明行政执法规定。一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宪法法律权威,机关工作人员要树立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和企业利益;要秉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行政执法理念,坚持宽严相济、处罚适当的原则,防止过度执法,越权执法,违规执法。二要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明确执法具体操作流程,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检查和事故调查等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工作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三要深化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界定执法权限,减少执法层级,整合执法资源,加强监管协同,形成市场监管合力。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解决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同时,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作风,杜绝粗暴执法。四是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执行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四)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要加强放管服制度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中央、省、州放管服工作,着力破除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障碍。二要加大放管服重点领域攻坚力度。要进一步在放权限、减环节上下功夫,不断激活和催生市场主体。要强化中介服务监管,紧盯服务大厅、办事窗口,重点整治工作人员与黑中介相互勾结、权力寻租、非法牟利以及中介服务不规范不透明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营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管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改善企业和群众办事环境。突破互联网+政务服务数据壁垒,依托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督查系统,打破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做到无条件归集、有条件使用,实现全州域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三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服务标准化。完善标准化行政审批流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推行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面推行部门、窗口、行业服务公开承诺制,将部门职责、服务内容和窗口所办事项、办结时间,在窗口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并将投诉电话公布于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解决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服务不优、效率不高等问题。

(五)强化系统管控,着力提升化解风险和矛盾的能力。认真落实风险防控化解机制,经常到挂钩村组、企业进行上门走访,直接了解社情民意、群众诉求,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察民情、解民忧、帮民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结合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的能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及时高效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着力指导化解解决好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和存在的各类风险。同时,加大各类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对相关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与水平。

(六)搞好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一要加大全民普法的力度。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认真抓好八五普法工作,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全民普法工作内容,加大对企业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教育和普法力度,努力打学法、信法、敬法、守学、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二要提升企业主体守法意识。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各类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提高企业管理层及员工的法治观念,帮助企业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加强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切实增强企业员工的廉洁意识、自律意识,提高其对腐败的免疫力。三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创新形式、丰富渠道,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深入企业把脉问诊,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中面临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精准的法律服务。

(七)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权责清单制度,公开部门行政职权,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有效落实举报投诉制度,不断完善政府部门内部监督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司法、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加大容错纠错和问责力度,全面提高对应急管理领导干部监督的有效性和刚性约束力。

 

 

 

德宏州应急管理局

                                    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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