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5/5/29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傣医药条例〉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近日,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印发《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傣医药条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州委、州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中医药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作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重要支撑,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促发展,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尤其傣医药在德宏传承2500多年,为全州各族人民繁衍昌盛作出了巨大贡献,更以其深厚的哲学理论基础、广博的医药文化内涵、源于自然的生命科学而逐步发展成为中华民族最具影响力和生命力的传统民族文化,被认定为“四大民族医药”之一。一直以来,傣医药作为边疆重要的医疗资源,守护着各族群众的健康,守卫着边疆安宁。但受历史及地域文化等因素的影响,我州傣医药底子薄、基础较差,整体发展相对滞后,尤其傣医药体系相对不健全、传承乏力、药物开发利用困难较大,亟需从法治化的角度加以保护、发掘、弘扬与传承。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高度重视傣医药事业发展,州人大常委会积极组织和推动傣医药立法,自2019年启动,历时4年,2024年5月1日《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傣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依法依规科学有序推进全州傣医药事业发展,州卫生健康委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组织起草并不断完善,形成了实施意见

二、主要目标

实施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政府市场、部门联合的原则,通过优化应用特色、强化要素支撑、严格业监管、深化开放合作,激发医药发展创新活力,推动医药服务特色化、产业智能化,实现到2030年基本建成州、县、乡、村四级医药服务体系的目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围绕条例的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州实际7个方面对《条例》规定的各项要求进行细化和具体化,通过抓细抓实傣医药体系、人才队伍、服务内涵、资源保护、科研创新、政策保障、文化宣传与对外交流等方面有目标、有措施、有计划、有保障深入推进傣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全力推动全州傣医药事业传承创新

一是完善体系,搭建平台。通过科学规划傣医药事业发展,充分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持续完善傣医药服务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鼓励各级中医医院、傣医医院依法建立辖区傣医药医疗集团,集中全州优势资源,开展傣医药临床、科研、教育制剂开发等工作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础。支持各级医疗卫生妇幼保健机构通过订单定向培养、选优招聘、设岗招考、候鸟式引才、建立专家工作站等方式,培养和引进多层次傣医药人才。积极推进“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傣医专业考核注册管理工作,持续加强傣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傣医药“师带徒”、专家传承工作室等工作加强傣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通过加大院校教育力度、强化傣医药继续医学教育举措,建立专家库制度等,不断夯实傣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为傣医药事业发展奠定基础。

三是规范服务与技术,提升内涵。通过建立健全傣医药诊疗服务技术标准、药物标准、护理标准和服务流程,加强傣医诊疗技术推广培训与运用,实施州级傣医药诊疗技术文化传承中心、指导中心、宣教中心、质控中心建设等措施,提升傣医药服务质量。推进傣药材标准、傣药饮片标准和傣药材种植养殖、采集、加工(炮制)、用法用量及药物性味入塔等有关标准或规范,研究建立自采药材、未纳入标准的药材进入临床使用机制,畅通傣药材进入临床运用的渠道。

四是强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创新产业链。通过强化傣医药资源保护,加强对濒危傣药的保护和培育工作。推动规划种养傣药材,支持傣药材种质资源圃以及濒危稀缺、名贵、道地傣药材种养产业基地建设,推进傣医药融入健康养生、养老保健服务,助力全州经济社会和大健康产业发展。强化傣医药文化传承保护和制剂研发,促进傣医药理论研究与创新,加强傣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傣医药数据平台,促进傣药材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

五是强化科研与理论体系研究,提质赋能。通过开展傣医药古籍文献收集整理研究探索傣医药戒毒、疾病防控、慢性病诊疗等临床研究,以及傣医药单验方、经方、秘方的开发使用,促进傣医理论体系研究与升华,提升傣医药临床服务能力与对外影响力。

六是强化资金政策保障,护航开渠。明确州级财政持续加大傣医药财政投入力度,设置傣医药保护、传承、创新工作奖励资金,促进傣医药事业发展。加大医保保障力度,通过医保调节与推动作用,扶持傣医药事业发展。

七是加强宣传与对外交流与合作。通过加强傣医药宣传,建设傣医药文化展示区、博物馆、文化园等方式,让傣医药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深入家族。强化傣医药对外交流与开放发展,通过“州校合作”、“南北民族医药协同发展学术交流会”、大湄公河次区域民族医学交流等活动推动傣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傣药资源进口与开发利用

四、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实施;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强大合力;加强组织实施,保障工作实施顺畅等三个方面的具体要求,明确提出要树立“全州一盘棋”思想,密切协同配合,坚决破除在推进傣医药事业发展过程中的难点、堵点,为傣医药事业发展创新思路、营造环境,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傣医药事业发展、支持傣医药事业发展、融入傣医药事业发展,切实推动傣医药优势资源服务群众身心健康、助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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