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 12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等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转方式调结构,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各级渔业主管部门于2020年底全面完成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渔业管理的基本制度,是水产养殖业的布局依据,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 号)要求,州农业农村局组织成立规划编制小组,编制了《德宏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0 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规划出台背景及编制过程、主要内容等作如下说明。
一、规划出台背景
2018年4月13日,《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养殖水城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云农办渔〔2018〕95号)要求,2018年12月,我州5个县(市)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全部完成修编并通过同级人民政府发布实施。2018年6月1日,《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养殖水域滩涂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农渔发〔2018〕17号),要求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规划》发布工作,实现《规划》全覆盖。
为加快推进我州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合理优化水产养殖业布局和结构,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环境保护,尽可能减轻水产养殖业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全州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在综合全州5县(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基础上,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起草过程
2020年8月,成立德宏州农业农村局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抽调畜牧兽医与渔业科、州水产技术推广站、州鱼种站相关人员组成编制组成员,制定了《德宏州农业农村局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2020年10月,州农业农村局完成了《规划》编制初稿,形成征求意见稿,2020年10月30日,发函至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各相关州直部门书面形式征求意见;根据有关部门反馈的意见建议,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规划》(评审稿);2020年12月9日,州农业农村局召开了《规划》专家评审会,邀请5县市及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利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局属州水产技术推广站、州鱼种站、局机关相关科室共23名专家、代表参会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和与会单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再次对《规划》评审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规划》(听证稿);2020年12月 14日,德宏州农业农村局在德宏州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专栏网公告德宏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举行《德宏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0年)》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征集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2020年12月18日,发布德宏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召开《德宏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 2030年)》听证会公告(第2号),公布听证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听证代表、旁听代表、听证人、听证监察人等有关事项; 12月22日,州农业农村局主持召开听证会,听取了听证代表、旁听代表的意见建议,并根据听证代表、旁听代表的意见建议,对《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规划》(报批稿),上报德宏州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实施。
三、规划内容
《规划》共分为五章,十八节内容。
第一章总则。主要包括前言、编制依据、目标任务、基本原则、规划范围等。
第二章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主要阐述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等。
第三章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主要阐述功能区划概述、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养殖区等。
第四章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完善生态保护、其他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
第五章附则。主要阐述规划效力和相关规划图件。
规划后附7个附件:德宏州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表;德宏州水系地图;德宏州自然保护地分布位置图;盈江县水产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分布图;陇川县水产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分布图;梁河县水产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分布图;瑞丽市水产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分布图;芒市水产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分布图。
四、规划目标
明确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域范围,依法保护和改善养殖水域生产环境,保障养殖者正常生产、生活所需的养殖水域;合理规划养殖生产布局;合理开发利用养殖水域滩涂资源,积极推广绿色生态养殖模式,加强水产行业监管,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努力实现水产养殖生态化、品种优良化、经营多元化、养殖规模化,达到渔业增效、渔民增收。
五、规划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编制而成。
六、规划范围及年限
规划范围:本《规划》养殖水城滩涂范围为德宏州行政辖区所有水域滩涂,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目前尚未开发的所有水域和滩涂。
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19年,规划目标年限为2020—2030年。
七、有关情况说明
为确保州级规划与县(市)《规划》有效衔接,本《规划》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功能区的划定充分吸纳了县(市)规划成果,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表所列举的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及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功能区划图与县(市)规划成果一致。
[原文: 《德宏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0年)》1]
德宏政务微信公众号政策解读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sHr2vZAeFqcrBpyo4eNijw
原文链接:http://www.dh.gov.cn/Web/_F0_0_4I49CTPX5A247A720ED4415799.htm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