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疫苗管理,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德宏州疫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 伟 州委常委、副州长
副组长:杨 灵 州政府副秘书长
李 兵 州卫生健康委主任
马向红 州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蔺以能 州委网信办副主任
赵应艳 州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唐宏君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施学志 州公安局副局长
陈作奎 州财政局副局长
王 猛 州司法局副局长
刘文祥 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克晓军 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永兴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夏少华 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刀继纲 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包宏立 德宏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韩继周 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永兴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苗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全面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州疫苗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疫苗流通、质量安全、储存、预防接种、补偿赔偿等重大问题;定期分析疫苗安全形势。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跟踪督促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落实;及时梳理汇总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