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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量:17874   作者:  日期:2020/6/8

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起草背景及过程

2015年12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州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决定在上海浦东新区率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通过采取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使企业办证更加快速便捷高效。2017年9月2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在天津、辽宁、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10个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上海州“证照分离”改革。2018年9月2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明确要求从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2019年11月1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部署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2019年8月30日,云南省德宏被列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德宏州人民政府决定于2020年12月1日在德宏片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于2020年1月23日出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 

 二、《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出台的意义

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重要举措。其实质是进一步减少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依然繁琐的行政审批手续,着力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打通企业进入市场“最后一公里”。

 2019年12月1日起,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德宏片区对云南省承接中央层面设定事项325项、云南省设定事项6项,共331项事项全部承接。并对承接省级331项事项设定清单事根据涉及部门按照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优化服务进行分类推进改革,完善简约透明的行业准入规则,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在全州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三、《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一)实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要求,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省州层面决定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逐项列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清单定期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进入有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

(二)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1.直接取消审批。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有效规范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

2.审批改为备案。对可以取消审批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需要企业及时主动提供有关信息,以便有关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业管理、维护公共利益的,由审批改为备案。要坚决防止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

3.实行告知承诺。对确需保留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企业就符合经营许可条件作出承诺,有关主管部门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实行告知承诺。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要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审批与监管的衔接,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坚决纠正“不批不管”、“只批不管”、“严批宽管”等问题。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高风险行业和领域实行重点监管。 

 四、保障措施

成立德宏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州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与省级部门的对接,做好对下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工作,出台具体改革举措,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妥善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抓好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推进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探索创新工作方式,优化办事服务流程,缩减自由裁量空间,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德宏州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定期对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对改革过程中抓落实有力有效的,要适时予以通报表扬;对未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3日


 [原文: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dh.gov.cn/Web/_F0_0_474RIV065153A5023EFF472291.htm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单位: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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