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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

浏览量:27047   作者:  日期:2018/5/3

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为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提高州人民政府各类会议的质量和效果,推动州委、州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维护政府良好形象,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树牢纪律规矩意识

各县市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严肃会纪、改进会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查找会纪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整改,进一步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推动会纪会风明显好转。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积极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会议氛围。

二、进一步严格会议请假制度

(一)各参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范围参会,一般情况不得请假,不得缺会、替会。

(二)因公出差、出访,离岗休假、学习,因病住院,陪上级部门领导考察调研,参加其他重要公务活动,确实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请假。州人民政府领导出席的会议,须向州人民政府领导请假,获同意后报送书面请假说明,并按照要求安排其他人员参会。

(三)请假报告未经批准,参会人员不得缺席,不得安排其他人员代为参会。

三、进一步严明会场纪律

(一)参会人员要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按时参会,按照指定位置就座,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无故长时间离开会场。因临时紧急重大事项确需提前离开会场的,须经会议主持人或会议组织者批准;未经批准提前离开会场的,按缺席会议处理。

(二)参会人员要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会议期间要自觉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静音状态,不得在会场内接打电话、浏览手机,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打瞌睡,不得在会场内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不得在会场内阅读与会议无关的材料。与会议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会场。除紧急公文外,原则上不得在会场内传送文件。

(三)参加有保密要求的会议,参会人员不得擅自将会议材料带离会场或外传;在进入会场前要按照要求将手机等通信工具存放指定地方或交工作人员保管。

(四)参会人员要认真听会,做好记录,会后及时汇报、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贯彻落实情况。

四、进一步强化登记通报

会议组织单位要建立健全参会情况登记通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会前全面统计到会情况;会中实时核对参会人员情况,对缺席、迟到、早退、替会的,及时登记;会后及时上报参会情况。设分会场的电视电话会议,州级主会场要对各分会场参会情况进行抽查。州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州人民政府各类会议的参会情况进行通报,对组织工作不力的单位和纪律松弛的参会人员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5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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